第(2/3)页 便是巫仙! 画作之中的巫仙呈现出一个正常男子的模样,面部略显富态,留有黑色的长须,双眸狭长微眯。画作之中的一双眼眸,仿佛有灵性一般。 巫仙的这副模样,与大坞村的那个土地神像,颇有几分相似。 但如果仔细看的话……就会发现,画像之中的巫仙,与寻常人还是有些许细节上的差别。 祂的额头两侧不正常的鼓起两个包。 看着略显头角峥嵘。 两侧唇线朝着脸颊两侧蔓延,祂的嘴好似比寻常人大得多。 祂的身上,亦是穿着十分严实华贵的衣袍。 令人看不出祂的身体究竟是什么模样。 祂的双手也淹没于衣袍之中。 尽显神秘。 “弟子愿以自身一半寿元作为代价,恳请巫仙大人神降而来……弟子愿以自身一半寿元作为代价,恳请巫仙大人神降而来……” “知县”摆着怪异姿势,口中神经质的念念叨叨,面部表情看着略显癫狂,眼神更是狂热无比。 “弟子无能,无法杀灭亵渎巫仙大人的狂徒……请巫仙大人神降而来!” “请巫仙大人神降而来!” 知县的身体,开始冒出一缕又一缕,很是引人瞩目的黑气。 他的身躯正在狂颤! 连魂魄都在颤栗! 这种请求乡野邪神神降的方式,范武觉得似曾相识……他还记得囚龙县里的那个玄蚀子,就用过类似的方法请大尊者神降。 看样子,请求各类不同乡野邪神的神降方式,都是大同小异。 范武并没有阻止他。 他不急不缓如猫戏老鼠一般,将那些朝他扑来,欲要拖延时间的巫仙信徒,一个又一个的解决掉。 他身上萦绕的杀气。 已经化作实质! 令他周身的空气都在不断的扭曲,让他的身体看着颇为虚幻。 嗤—— 断魔雄剑锋锐的剑尖,刺穿了一个巫仙信徒的胸膛……这是县衙在场当中,还活着的最后三个巫仙信徒之一。 剩下的最后两个巫仙信徒。 一个在请巫仙神降。另外一个,则是还在和智空和尚斗智斗勇。 双方还在斗法。 范武正想要把这个与智空和尚缠斗的巫仙信徒给刀了。 然而。 就在这一刻! 异状突起! 范武敏锐的察觉到有一道恐怖的气息,笼罩住了整个水泽县的县衙,那道气息犹如一头妖魔亲临一般,给人带来了浓浓的不详以及心悸。 另一边的智空和尚,与那巫仙信徒也感受到了,此刻的这种异样变化。 “是巫仙大人!!”那巫仙信徒脸上,尽是狂热,他惊呼道:“巫仙大人降临了!!” 他前所未有的激动,脸上的人皮,都脱落下来,露出没有任何皮肤覆盖的面庞。 乍一看极为瘆人。 “巫仙大人神降亲临!你!还有你!”他的眼眸神色充斥尊崇,但看向智空和尚与范武的时候,又是遍布怨毒与愤恨:“你们这等亵渎巫仙大人的狂徒,等待巫仙大人在你们身上降下神罚吧!!!” “聒噪。”范武冷眸瞥了此人一眼,周身汹涌的暴虐杀机,让这个巫仙信徒的话音戛然而止。 同时,这个巫仙信徒震惊的发现…… 这道士狂徒身上散发的气势,竟然能够与巫仙大人的气息,在这偌大的县衙之中分庭抗礼!? 这这这……怎么可能!!! 这狂徒只不过是一个人而已,区区一个人,为何能与巫仙大人媲美? 错觉? 没错! 定然是错觉!! “阿弥陀佛……”感受着强大的气息铺天盖地压来,智空和尚握着九环大刀的双手都有些发颤。 他试图让自己的双手恢复正常,可是那种颤抖并不是发自于内心,而是身体的本能。 巫仙神降而来的汹涌气息。 再加上范武的暴虐杀意。 让智空和尚感受到了一种,源自于生死间的大恐怖! 他用肉眼可以看见。 那个水泽县的假知县不知何时已经站了起来,对方身后一副画卷之中的巫仙画像变得一片空白,画卷之中的“巫仙”消失不见了。 而那“知县”的模样。 也发生大变样! “这是?”智空和尚震惊呢喃:“那个穿着根跟知县似的邪道,莫非已经被巫仙占据了身躯?他的长相……怎么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?小僧记得先前的他不是长这个样子的啊!” “还有他身上那股邪诡至极的气息,绝对不是任何一个邪道,能够具备的吧?他已经……变成了另外的一个‘人’了!” …… 范武已经懒得去理会智空和尚,以及他旁边的那个巫仙信徒了。 此时的范武目光已经紧紧锁定住前方的身影! 那个“知县”已经不再是一个巫仙信徒。 因为在范武的眼中,对方头顶上的属性词条,早已发生了变化。 【巫仙神降】——这是对方头上,顶着的一个昵称。而祂的【命】属性,竟然达到了惊人的5700!【力】属性更是达到了58! 【技】更是琳琅满目,那叫一个眼花缭乱。 “比大尊者神降时的属性数值要厉害一点啊!是那个信徒比幽火诡物更强的原因?还是巫仙多实力比大尊者强的原因?或是……” 范武眼睛眯了眯:“巫仙本体离水泽县较为接近,神降而来的力量就更强一点?” 范武不知道自己这几个猜测对不对。 不过他也不介意了。 他唯一在意的就是——击杀这样一个以信徒肉身为媒介降临的巫仙,会爆出多少自由属性点? 果然! 没有去阻拦那个家伙唤来巫仙,是范武今夜做的最正确的一个决定。 “这种程度,正合我意。”范武逐渐咧起笑容:“纯度真高啊!” 范武在注视着神降而来的巫仙,巫仙也在注视着范武。 两道目光在半空中碰撞,仿佛能迸溅出火花。 双方身上散发的气势,都格外的骇人汹涌。 给人的感觉,更像是两头正在互相对峙的大妖魔!! 第(2/3)页